各学院、部、所、处、室、中心:
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做好首届研究生的培养工作,根据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(暂行)》(津中德政〔2018〕91号)的规定,现启动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和2023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。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
1、认定范围
根据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学科发展实际情况,本次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工作围绕机械(0855)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展。人员范围如下:
(1)2022年6月以后入职我校;
(2)在原单位担任过机械领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。
2、申请材料要求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报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一份(附件2)并附曾经担任导师的相关佐证材料。科研成果填报时间范围为2018年至今,并附成果佐证材料。成果佐证材料包含代表性论文的检索证明、获奖证明、项目任务书及结项通知和其他能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,佐证材料页数不超过40页。申请材料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。
二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
1、申报条件
(1)具备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(含本年度新认定);
(2)目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不少于 5 万元、或目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 10 万元;
(3)导师学科领域须与机械相同或相近。
2、申报要求
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,原则上每名导师可申请1个指导名额,在账经费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申请增加1个指导名额。
申请招生资格的教师需要提交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》(附件3)一份,并提交学校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页截图。
三、报送要求
请各部门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,于2023年6月30日(周五)16: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份报送至科技与研究生处A426。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技与研究生处邮箱:yzb@tsguas.edu.cn。
如有其他问题,请与科技与研究生处联系,联系人:高海娟;联系电话:28771115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(暂行)》
2.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
3.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》
科技与研究生处
2023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