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,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,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盘活机制,提升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效益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对于已经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超过2年的纵向项目,需尽快用完结余资金,加快结余资金的使用进度,并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。科技与研究生处、财务处将根据不同金额进行分类处理,具体如下:
1.金额少于5000元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需在新学期财务开账后3个月内予以支出,超3个月未支出将统一收回;
2.对于金额大于5000元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需针对结余资金填写结余经费支出预算表并签字,结合项目实际情况,1-2年内完成支出,超期未支出将统一收回。
科技与研究生处
2024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