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项目管理,科技与研究生处决定对2017年以后应结未结的校级项目(包括校级科研项目、科技培育和特别委托项目)开展集中验收。
二、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对照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科研管理办法(修订)》,填写《结题申请·鉴定表》(附件1)和《成果鉴定·结题材料》(附件2)。如有项目变更申请,请填写《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审批表》。
三、根据通知要求,集中验收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0日,科研处随时受理结项材料,审核合格后集中组织会议验收。
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,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。
科技与研究生处
2023年12月18日